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,我市進入海洋伏季休漁期。市海洋局高度重視,嚴格執行海洋伏季休漁期制度,“五一”節假日期間“不打烊”,安排執法力量對重點海域實施專項巡查管控,堅決打擊各類涉漁違法行為。“五一”期間,查獲涉嫌非法電魚船舶4艘,繳獲禁用漁具“地籠”24條490只約4900米,放生漁獲物300多斤,制止其他違規行為14起。
巡查發現,雖然已進入休漁期,我市管轄海域非法電魚,利用地籠、刺網等實施非法捕撈的情況仍時有發生。“地籠”是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使用的漁具,因其網眼過小,大量的幼魚、幼蝦進入后難以逃脫,是一種掠奪式、毀滅性的捕撈方式,導致水生動物大幅度減少,嚴重損害漁業資源可持續利用。根據《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>辦法》,使用炸魚、毒魚、電魚、地籠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,情節嚴重的,沒收漁具,吊銷捕撈許可證,情節特別嚴重的,可以沒收漁船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三百四十條《非法捕撈水產品罪》明確規定,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,在禁漁區、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捕撈水產品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罰金。
下一步,市海洋局將進一步強化海洋伏季休漁管理,嚴厲打擊非法電魚、利用“地籠”、刺網、定置網等進行非法捕撈的各類涉漁違法行為,堅決做到發現一起、查處一起,促進我市海洋漁業生產可持續、健康發展,保護我市海洋生態環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