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今,在招聘實踐中,企業設置“篩選標簽”,已成為提高效率的普遍做法;與此同時,呼吁監管部門制定“負面清單”來禁止企業設置涉嫌歧視或要求過于“奇葩”的招聘條件,以規范招聘行為的聲音也日漸高漲。這看似對立的兩極,實則構成了人力資源市場的一場深刻對話——關于如何在效率與公平之間尋找平衡點,關于如何構建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就業環境。這場對話不僅關乎招聘技術的革新,更觸及勞動力市場健康發展的核心命題。
真正的解決之道,在于構建“動態平衡”的治理框架。既允許企業根據真實職業資格設定合理要求,又要求招聘過程透明可追溯,并定期審查企業用工實踐。這種制度設計承認市場篩選的合理性,但通過程序正義約束其任意性。監管部門應當鼓勵此類創新,而非簡單地在“放任”與“禁止”間二選一。
這種新型治理哲學,要求我們超越非此即彼的二元對立,在尊重市場邏輯的基礎上嵌入公平價值。當企業學會在效率追求中保持人文溫度,當監管能在守住底線時包容多樣性,我們才能構建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就業生態。畢竟,健康的社會不應只有一種顏色的花朵,繁榮的市場需要百花齊放的生機。